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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作好海内外科研成果及技术合作项目推介工作的通知
( 2008-04-24 16:05:28 )

关于作好海内外科研成果及技术合作

项目推介工作的通知

 

 

 

各县市区、市属开发区人事局,市直各有关部门、单位,中央、省属驻潍各单位,各大企业:

现将海内外博士、专家的部分科研成果及技术合作项目推介给你们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要高度重视科研成果及技术合作项目的推介工作。

实施人才强市战略,加强高层次人才智力的引进、使用,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,是市委、市政府的重大决策,是潍坊经济和社会科学发展、和谐发展、率先发展的重要保证。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项目合作,实现国内外高层次人才与我市企事业单位的交流合作,是“百名博士潍坊行”活动的主要内容,是人事人才部门服务经济、推动发展的重要举措。各级要把科研成果和技术合作项目的推介,作为人事部门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,要加大推介力度,加强宣传引导,吸引更多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有关各界积极对接。

二、关于这次科研成果及技术合作项目的基本情况

2006年,市政府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签定协议,在潍坊建立“中国博士后科技成果转化基地”,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每年都会将我国博士后的最新科研成果,委托我们进行推介,把潍坊作为科技成果转化的试验田。我们这次推介的科研成果及技术合作项目共110项,主要部分是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委托推介的,另有部分是参与前三届“百名博士潍坊行”活动的海内外博士、专家推荐的。项目大致分为工程机械、汽车交通、农业、生物医药、电子信息、环境工程、能源材料、电力设备八类。这些项目已经我市专家评估论证,基本适合我市需求,可以在我市转化或合作

三、项目的发布与对接

1、项目发布。我们除向各县市区人事局及市直有关单位、中央省属驻潍单位、企业以本通知进行发布推介外,还通过潍坊市人事局网站(rsj.weifang.gov.cn)等途径进行发布推介,详细介绍科研成果及技术合作项目的情况。

2、项目对接。各县市区人事局及市直有关部门要积极组织企事业单位、社会有关各界进行项目对接,各有关单位认为适合转化的项目,经人事部门登记备案后,直接与博士、专家进行洽谈、对接,具体合作事宜由双方约定,人事部门协助做好相关的协调、服务工作。

3、博士、专家的邀请。对有合作意向的项目,企事业单位可以自愿邀请相应博士、专家来潍坊考察、对接,也可以委托人事部门邀请。对企事业单位委托人事部门邀请的博士、专家,将作为贵宾参加第四届“百名博士潍坊行”活动。

四、其他相关要求

一是要明确职责。科研成果及技术合作项目的推介工作,要结合前段时间的项目征集及对接工作、结合第四届“百名博士潍坊行活动”统盘考虑。要作为人事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,结合人事人才“四进”活动,明确责任科室,落实责任人。深入细致地做好相关工作。

二是要广泛宣传。要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,扩大影响,力求吸引更多的企事业单位参与。要增强推介工作的针对性,对一些适合转化的重点行业、重点领域,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,要加强宣传,宣传深入发动。

三是要跟进服务。积极为企事业单位与国内外高层次人才的交流合作牵线搭桥,对有合作意向的项目,要根据双方需求,提供服务保障。要研究制定政策措施,探索建立科研成果转化和技术项目合作政府资助机制,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合作。

对接情况要随时报市人事局留学回国人员创业服务中心。联系人:冷梅、孙鹏;地址:潍坊市高新区玉清东街(北海路与玉清东街交叉路口向东700)高新大厦241房间;电话:29991162999118;传真:2999116E—mailwfhlcf@126.com

 

附:1、海内外科研成果及技术合作项目目录

   2、海内外科研成果及技术合作项目对接情况表

    3、海内外科研成果及技术合作项目简介

 

潍坊市人事局

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三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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